含有驅蚊成分卻無農藥證號 驅蚊產品你選對了嗎
一些進口產品無中文標簽無農藥管理信息
《中國消費者報》記者在各大電商平臺搜索看到,如今網(wǎng)售的驅蚊劑品種非常豐富,產品除強調專業(yè)性、有效性外,還更多強調安全性。比如一款澳洲品牌驅蚊劑,不僅標稱“50年專業(yè)防護全家”,還重點介紹了其極簡低敏配方,驅蚊成分安全低毒;一款德國進口品牌產品強調其植物驅蚊,不含避蚊胺;還有的國產品牌驅蚊劑在銷售網(wǎng)頁上特別介紹了“植物防護3.0時代”和農藥配方的1.0和2.0時代的區(qū)別,并強調“本產品均由草本植物萃取,不含化學成分”。
“寓福堂”無農藥登記證 “蕉下”網(wǎng)頁標稱“防蚊”產品
《中國消費者報》記者在網(wǎng)上隨機購買了7種驅蚊噴霧產品,發(fā)現(xiàn)部分產品并未按照相關規(guī)定的要求進行農藥信息標注。比如在銷售網(wǎng)頁上特別強調“植物驅蚊溫和舒適”的“寓福堂牌云南本草蚊不叮噴劑”,該產品由江西眾騰藥業(yè)有限公司生產。記者在其外包裝上未找到農藥登記證、農藥生產批準文號和農藥標準等信息,其生產企業(yè)衛(wèi)生許可證號為贛衛(wèi)消字(2017)第C005號。
驅蚊產品需安全性評估消費者謹慎選擇
“驅蚊產品在登記時,根據(jù)有效成分的來源不同、劑型不同、使用方法不同,需提交的資料也有差異。對于新成分、新劑型和新的使用方法,除提交驅蚊效果檢測報告外,一般都要提交毒理學、健康風險評估、環(huán)境安全風險評估等安全性評估資料,確保登記的產品對人和環(huán)境的安全性?!眲⑵鹩卤硎?,進口產品也應在我國農藥檢定部門登記才能在我國銷售。那些沒有進行相應登記的產品,因為沒有向相關管理部門提交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報告,是存在安全風險的,不應在市場銷售。消費者購買和使用這類產品也存在很大的風險和驅蚊效果不確定性。
消費提示驅蚊產品售價較低可能為化學合成精油
今年6月,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發(fā)布消費提示,提醒消費者科學選購和使用驅蚊產品。
秋蚊子更加兇猛,近日驅蚊產品又迎來了一波銷售高峰。根據(jù)2021年9月發(fā)布的《農業(yè)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防蚊驅蚊類產品認定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如果產品的標簽、說明書標明該產品具有防蚊驅蚊功能,無論有效成分是化學成分還是植物源性成分,該類產品都屬于農藥范疇,按照農藥管理,必須在標簽上注明農藥登記證號和農藥生產批準證書號。但《中國消費者報》記者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部分網(wǎng)售驅蚊噴霧產品標簽上缺少相應的信息。
農業(yè)農村部農藥管理司工作人員告訴《中國消費者報》記者,之所以在《意見》中再次強調驅蚊產品都屬于農藥范疇,依法應當按農藥進行管理,是因為近幾年一些產品以純天然、生物提取等為噱頭,一些進口產品更是連中文標簽都沒有,更別提農藥管理信息了。這些產品往往沒有經(jīng)過毒理實驗、代謝實驗等,卻常常被消費者買來用在孩子或者孕婦身上,存在安全和健康風險。
2022年修訂的《農藥管理條例》中第二條明確規(guī)定:農藥,是指用于預防、控制危害農業(yè)、林業(yè)的病、蟲、草、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調節(jié)植物、昆蟲生長的化學合成或者來源于生物、其他天然物質的一種物質或者幾種物質的混合物及其制劑。其中,預防、控制蚊、蠅、蜚蠊、蜱、螨等衛(wèi)生害蟲的物質,也屬于農藥的范疇。
“衛(wèi)生殺蟲劑是針對衛(wèi)生害蟲的一個農藥類群,對其毒力等安全性有更高要求。”中國疾控中心病媒生物首席專家劉起勇向《中國消費者報》記者解釋道,通俗地說,只要是殺滅、驅避蚊蟲的物質,無論這個物質是合成的還是天然的,都屬于農藥范疇,需要經(jīng)過效果和安全性等檢驗、評價論證后,在農藥檢定部門登記后,才能在市場上銷售。
記者在代購網(wǎng)店購買的“德國DM驅蚊水”,其銷售網(wǎng)頁上同樣特別強調了“植物提取不含避蚊胺”,主要成分標注為“檸檬香草/香茅精華(植物萃?。?,但這一產品外包裝上沒有中文標識。
此外,記者還購買了網(wǎng)紅品牌“蕉下”生產的多功能防護噴霧“小手雷”。這款售價近百元的產品在外包裝上回避了驅蚊字樣,不僅是產品名稱中沒有,產品說明也含糊其辭,只是注明“給予肌膚戶外安全防護”,而未具體標注是驅蚊驅蟲還是防曬。不過,這款產品的銷售網(wǎng)頁名稱標注為“防蚊蟲止癢花露水小手雷”,同時在其官方統(tǒng)一銷售網(wǎng)頁介紹中注明了“防叮、止癢、消包”“一瓶多效不止于蚊”,并在問答頁面中特別解釋稱“本品同時具備驅蚊、止癢和消包三重功效”。
北京市律師協(xié)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(yè)委員會主任蘆云認為,這款產品雖然在產品名稱和說明中回避了驅蚊字樣,但是從產品的其他宣傳和問答環(huán)節(jié)來看,的確表達了產品具有防蚊和驅蚊的功效。
“驅蚊產品標簽上須有農藥登記證號,這是在我國登記的合法產品的標志,是經(jīng)過實驗室藥效試驗認證和安全測評的產品,產品效果和安全性有保證。”劉起勇提醒消費者,選購驅蚊產品時,應選用在我國相關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產品。
在選購過程中,除了看標簽認許可外,還應注意有效驅蚊成分的濃度應在10%以下,同時嬰幼兒在使用時還應注意控制使用頻率和噴霧覆蓋范圍;在選購帶有芳香氣味的外用驅蚊產品時,消費者要看清其成分和含量。雖然檸檬草、驅蚊草、香茅草、丁香、薄荷等天然植物及其精油確實具有一定的驅避昆蟲的功效,但是因其具有易揮發(fā)的特點,因此建議這類驅蚊產品僅在蚊蟲不多的環(huán)境中短時間(2小時以內)防蚊時使用。
天然精油通常價格較高,如售價較低,大概率使用了劣質化學合成精油,會對人體產生危害甚至引起過敏,安徽省消保委建議消費者謹慎購買。(記者 桑雪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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